福 清 融 城 中 学
融中[2014]016号
关于开展2014年“班班有美展”活动的通知
各年段、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以“感受经典、陶冶情操”为主题的十三届校园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榕教体[2014]16号)文件精神,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学校决定在3-5月份开展“班班有美展”活动,并在5月份对各班对各班“美展专栏”进行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充分展现我校学生爱祖国、爱家乡、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时间:4-5月份
三、展出时间:第11-12周(4月28日—5月11日)
四、评比时间:第13周(周一)5月12日下午第三节
五、活动内容安排:
1、艺术作品类型: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版画、丙烯画、卡通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4开。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4尺宣纸。
(3)摄影作品:单张照或组照(每一组不超过4幅,需要标明序号),尺寸在6寸以上。
2、学校届时将组织艺术组教师对各班级的美展进行检查和评比,评比结束后,各班需上送优秀作品2—3幅到政教处吴捷老师处,评委老师将从中评出“个人优秀作品”,获奖作品将在学校“美术长廊”中展出。(作品上送时间截止为5月16日)
3、作品指导教师为各班班主任和美术老师。
4、玉屏文苑、校园广播台将对此次活动进行宣传和跟踪报道。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按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集体奖项:“优秀美展班级”:初一年段3名、初二年段2名、高一年段4名、高二年段4名。
七、评审组:政教处级艺术教研组
福清融城中学
2014年3月28日
抄送:校长室、书记室、政教处、校团委、各年段、各班级、艺术组、校园广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