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清 融 城 中 学
融中[2014]018号
关于举办融城中学第十二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年段、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以“感受经典、陶冶情操”为主题的十三届校园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榕教体[2014]16号)文件精神,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学校决定举办“融城中学第十二届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展自我风采,让青春飞扬
二、参赛对象:融城中学全体学生(初三、高三酌情考虑)
三、参赛办法:歌手可由年段或班级选送,也可自己直接到本年段音乐老师处报名,报名的时候上报两首参赛曲目(初赛与决赛),曲目不得重复,不得更改,随意更改,将不予安排比赛。歌手可以是个人,也可组合,但是不能超过2人次。
四、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5月5日
五、报名地点:学校团委办公室、政教处办公室、各年段音乐老师处。
六、比赛时间:初赛:2014年5月8日(周四) 决赛:2014年5月22日(周四)
七、比赛地点:学校新区礼堂(学生宿舍一层)
八、评奖办法:本次比赛的评委由我校有关领导及音乐老师组成,以“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行评选。
1、初中组、高中组共选取16—20名选手晋级决赛,从中评选出新一届的校园“十佳歌手”与“优秀歌手”。
2、获奖歌手除可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外,本届“十佳歌手”均有机会参加我校“2014年元旦文艺汇演”(暂定),将代表我校文艺骨干参加各种校内外的演出、比赛及文化与艺术交流活动。
九、玉屏文苑、校园广播台将对此次活动进行宣传和跟踪报道。
福清融城中学
2014年3月28日
抄 送:校长室、书记室、校团委、政教处、各年段、各班级、玉屏文苑、校园广播台
附件1:融城中学第十二届校园歌手大赛评分标准、评审名单
一、评分标准:
1、音乐基础:20分。即参赛选手的节奏、音准、音色、音质等。
2、艺术表现:60分。即参赛选手对歌曲的理解、台风以及现场表现力等。
3、综合印象:20分。即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带给评委老师的印象。
二、评审名单:
叶小美 林 新 姚河其 钟兰新 薛祥芳
邓显鉴 黄晓颖 陆尊进 陈忠标 陈 凤 学生评委(往届十佳歌手)
三、摄影摄像:郭亮
四、现场统计:学生会文娱部成员
五、主 持 人:往届校园主持人大赛获奖主持人
附件2: 融城中学第十二届校园歌手大赛参赛报名表
年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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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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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粘贴处
(1寸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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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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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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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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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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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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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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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经参加过舞台表演或比赛?获得何等成绩或表彰?请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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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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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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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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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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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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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此表可沿左侧虚线裁剪,复印有效(16K),也可到邓显鉴老师处索取。
2、一定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比赛曲目将以上报曲目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否则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