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融城中学关于禁止初中部学生使用智能手机的暂行规定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初中生年龄尚小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学校本着“和谐教育、人文管理”的原则,制订禁止初中学生在校使用智能手机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 学校不允许初中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智能手机。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需要联系学生的,在教学时间内可联系班主任或打年段室电话。
年段室电话:初一年:85156297 初二年3层:85156130
初二年4层:85156091 初三年:85156071
第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手机由班级代管一个月,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年段代管一学期。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手机由学校代管至毕业。手机代管到期后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提出书面领取申请,经班主任、年段长、分管校级领导同意后领回手机(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论处,该科零分处理,学校会做出相应的处分处理。
3.违反本规定被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一般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处分结果载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 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保卫科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自2017年5月8日起试行。
3.本规定回执由学生及家长共同签字后上交学校政教处存档。
福清融城中学
2017年4月15日
…………………………………回 执 ……………………………………
本人已认真阅读《福清融城中学关于学生限制使用智能手机的暂行规定》,并承诺自觉遵守该规定。
初 年 班
学生签名:
我已经知道学校对学生使用手机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将积极配合学校督促子女自觉遵守该规定。
家长签名:
201 年 月 日
福清融城中学学生违反规定使用手机代为保管登记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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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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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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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品牌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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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存人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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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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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存
保管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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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保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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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回手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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