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融城中学支部
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
实施方案(2017)
各处室、各年段党小组:
为深化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福清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要求及融委教育工委〔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教育为目的,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自觉性、更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各牵头领导要对号入座,认真研究部署,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提出落实任务的具体措施,明确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标准、时限,并抓好落实。
三、责任分工
学校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分别对学校党支部、行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任。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支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校长对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对分管工作及下属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廉政教育工作
1.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2次集中学习,并将学习研讨情况报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牵头领导:叶小美)
2.把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和党员八项义务作为教育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党员宗旨意识,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牵头领导:叶小美)
3.把党规党纪、廉政法规以及从政道德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牵头领导:谢秀英)
4.强化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教育。拟提拔干部,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法规的基础上,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牵头领导:陈昌霖)
5.加强反面警示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警示教育活动。可采取党员干部违纪情况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牵头领导:谢秀英)
6.加强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在切实加强党员及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基础上,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廉洁从教,培育学生廉洁意识,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环境。(牵头领导:薛天辉)
(二)建立和完善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和各项制度
7.按照“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的要求,制定校行政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明晰责任主体、内容、标准、时限。(牵头领导:陈昌霖)
8、落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牵头领导:陈立萍)
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责任和措施等。(牵头领导:谢秀英)
10.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完善学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配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三公经费开支。(牵头领导:陈立萍)
11.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求,严格执行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和违纪违法免职等6种干部“下”的规定,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5〕42号)中明确的10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建议予以调整。(牵头领导:陈立萍)
12.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督促纳入市纪委、教育纪工委“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系统的同志,及时更新、补充应该填报的事项、内容。(牵头领导:薛天辉)
(三)落实学校“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
13.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议、中心组学习等,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组)、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重大问题。(牵头领导:陈昌霖)
14.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党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及干部群众的反映,对被反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及个人廉洁自律、“四风”方面有问题的班子成员,要亲自进行谈话提醒。(牵头领导:陈昌霖)
15.发现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牵头领导:陈昌霖)
16.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分管领导”,对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部门,亲自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牵头领导:陈立萍)
17.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党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牵头领导:陈昌霖)
18.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牵头领导:陈昌霖)
19.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牵头领导:陈立萍)
(四)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纪党规的行为
20.必须切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支持教育纪工委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牵头领导:陈昌霖)
21.注重抓早抓小,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防止轻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牵头领导:谢秀英)
(五)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
22.每年根据市委、市纪委、教育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支委会议,分析、部署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牵头领导:陈昌霖)
23.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事、重点人,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牵头领导:陈昌霖)
24.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严肃问题整改,在收到检查组反馈意见30日内,报送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薛天辉)
(六)严格追究履责不力的部门的主体责任
25.对履行职责不力,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党小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牵头领导:陈昌霖)
五、责任追究
(一)教职工违反工作纪律,应追究责任的,查清情况,并向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报告。
(二)领导干部不能认真履行要求的领导责任,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等组织处理。
(三)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地认定有无领导责任或领导责任的主次。
中共福清融城中学支部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