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融城中学手机管理制度
学校德育部门为禁止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第一条 学校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携带手机视同使用。
第二条 寄宿生周日晚上全部把手机上交班主任代为保管至周末放假学生带回。
第三条 每班允许保留一部非智能手机以便家校联系。
第四条 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年段长签字,报备政教处。但课堂上不允许使用手机,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学校代管一年。
第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在校园内任何时间地点携带或使用手机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扣当天班级量化分数1分,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学校代管一年后发还。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论处,该科零分处理,学校会做出相应的处分处理。
3.违反本规定被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或二次使用手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处分结果载入学生学籍档案。
4.每个班级一天被抓两部以上手机的,班级全校通报;每个年段一天被抓五部以上手机的,年段全校通报。
福清融城中学政教处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