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城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暂行)
一、遵守纪律
1.学生住宿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办理住宿手续。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要安静休息。
3.住宿期间不准随便外出,严格办理请假手续,缺席三个晚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4.退宿应办理退宿手续,否则以后不得再申请住宿。
5.周末原则上应离校回家,若留校一律不准随便外出。
6.不准私自带非寄宿生到宿舍住宿,发生后果一律自负,并交政教处记过处分。
7.服从生管组安排床位,不得随意调动,违者扣分并通报批评。
8.要爱护公物,故意损坏严加处罚。
9.进入宿舍不准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使用三用机,不准在宿舍打篮球、踢足球等文体活动,违者没收器材。
10.宿舍内禁止打牌、下棋、吸烟、喝酒等,违者上报政教处警告处崐分。
11.上课时间及课间操不许随便进入宿舍,如果因病进入要有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和生管组同意。
12.男女学生均不准随意进入异性宿舍,否则以违纪处理。
13.室长应负责当晚的点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14.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
15.做好防火工作,绝对禁止使用蜡烛、点蜡烛一次者取消寄宿资格。
16.注意用电安全,禁止使用应急灯及其他有充电的电器,违者没收。
17.保护好各自财物,发生小偷小摸者上报政教处取消寄宿资格,并记过以上处分。
18.宿舍内不得存放刀具、铁棒、哑铃等物品,违者没收。
19.严禁打架斗殴,发生一次上报政教处取消寄宿资格并记大过以上处分。
20.室内不能乱贴图片,不能乱涂乱画。
21.服从生管组管理,校督导队检查评比,不得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受校纪处分。
二、讲究卫生
1.各室每天轮流一名值日生,负责打扫室内及走廊卫生,负责检查内务。
2.严禁在宿舍就餐。(卧床病号除外)
3.早上、午后起床后要折叠好棉被,挂好蚊帐,摆好枕头、鞋子。
4.不准在宿舍内洗刷、乱倒污水、乱扔杂物。
5.要统一摆放好塑料桶、脸盆、牙杯、饭盒等日常用品。
6.床上不许放置除棉被、枕头以外的物品。
7.室内不许乱挂衣服、袜子、毛巾、袋子等,备用衣服装入箱内。
8.箱子一律放在床下,箱子太大放不下的要换小的。
9.女生宿舍窗户要用布帘,不能用报纸张贴。
10.每个宿舍均得购置床裙。
违反以上规定者,将扣该班级当天的评比分数,屡教不改者,将受校纪处分。
三、公物损坏赔偿处罚条例
①门: 50元/处 ②窗: 50元/处
③A、B座宿舍窗户玻璃:10元/面 新教学楼窗户玻璃:40元/面
④床 架:10元/处 ⑤电 灯:2元/只
⑥灯 罩:10元/只 ⑦开 关:5元/只
⑧风 钩:2元/只 ⑨纸屑笼:5元/只
⑩点名册:5元/本 ⑾灯 罩:10元/只
若损坏以上公物者,一律在两天内到总务处办理罚款手续,违者加倍崐处罚,并取消住宿资格。
注:被取消住宿资格者将上报政教处备案,并受校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