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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榕委办发[2015]19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院校党委,福州保税港区党组:
《福州市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已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2015年4月24日
福州市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14〕38号,以下简称《规划》)和《福建省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提升我市党员教育培训水平,建设一支适应福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
推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需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围绕全面落实《规划》和《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继续大规模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引导广大党员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为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建设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大规模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时代特征、历史责任和发展趋势,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坚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福州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坚持服务党员、分类施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党员特点,分类施教,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让党员作评价,从基层看效果。在教育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教育。
——坚持基层为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统筹,整合资源,重心下移,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坚持总结提升、继承创新。遵循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律,在继承优良传统和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推动培训内容、方法、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党员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二、全面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用5年时间,对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进一步提升,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任务
1.坚持以理想信念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红色资源,围绕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格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坚持和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时提倡的“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滴水穿石”等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培训。围绕市委确定的各项重点领域工作, 特别是结合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建设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等新知识、新技能开展教育培训。
2.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开展分类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担负的任务和党员特点,对农村、街道社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离退休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行业党员确定培训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分类教育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3.围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经过5年努力,初步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符合,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开放有序、务实高效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建设纳入本级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时序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实现。
三、着力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十项重点工作
(一)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确定培训主题、内容、方式,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能力,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基层党组织换届后6个月内,要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和任职培训,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级党(工)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将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福州改革发展实际,确定培训主题,会同相关部门举办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二)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党性强、业务精,熟悉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党务工作规律,精干、高效的党务干部队伍。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政策解读、优秀党务工作者授课、实地参观考察、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集中轮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和个人修养,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有关部门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负责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普遍培训。
(三)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着眼于全面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围绕机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帮助机关党务工作者把握新时期机关党的建设规律,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每年对新选配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专职副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党务工作专门知识、指导能力的培训;对工作多年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专职副书记每年进行集训,增加交流研讨、现场体验等活动,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对其他机关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不定期培训,根据各时期任务需要,加强日常党务业务技能研习。具体培训工作由各级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社区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能力,促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依托街道轮训课堂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平台,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参观学习、典型教育、设岗定责等方式,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城市公共案例知识等方面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着眼于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提升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意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在集中教育活动和党员日常教育中,依托乡镇轮训课堂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平台,通过改造提升远程教育站点和党员活动室,打造“远教广场”和“党员之家”,开展理想信念、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农村实用技术、致富技能等培训。市委组织部每年举办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员和课件制作人员示范培训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本辖区站点管理员和课件制作人员集中轮训工作。
(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着眼于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和工作业务能手,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全面推进“365”非公党建工作模式为目标,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四先五小”主题实践活动,引导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牢固树立创先争优理念,增强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责任感,激发广大党员业务练兵、技能比武的热情,立足本职岗位当能手、作贡献。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非公企业工委、市工商联举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示范培训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七)新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帮助新党员从思想上入党,提升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能力,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等方式,组织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八)优秀人才党员培训。着眼于培育一批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带动作用大、服务发展水平高的优秀人才党员队伍,结合我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和我市人才发展规划,通过专题培训、实地考察、集中研讨等方式,对优秀人才党员进行培训。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每年牵头举办优秀人才党员专题示范培训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定期组织一定数量优秀人才党员集中培训。
(九)流动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整合流入地和流出地教育培训资源,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训方式。流入地党组织要统筹安排流动党员参加本地本单位培训,流出地党组织要利用返乡过年或春节后集中外出的时机开展培训。各地各单位尤其是人才市场和商会党组织要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跟踪教育培训。
(十)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着眼于提高党员带头奔小康、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本领,充分发挥我市“中心+基地”党员创业就业培训品牌工程的影响力与带动力,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雨露计划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与农业、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单位密切配合,着重抓好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失地农民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要继续抓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教育培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级党(工)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坚持多措并举,丰富党员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
1.加强示范带动。每年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分领域、分专题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委各部委,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举办重点培训班,指导和推动面上培训工作开展。
2.推行异地互学互访。依托10个省级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组织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等各类党务干部和党员骨干开展异地交流培训,同时充分发挥我市省级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军门社区的龙头引领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着力提升我市社区工作者素质与水平。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定期牵头开展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异地挂职锻炼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异地互学互访教育培训。
3.打造乡镇(街道)轮训课堂。要进一步加强轮训课堂阵地建设,完善轮训课堂制度。针对党员培训需求进行调研摸底,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依托乡镇(街道)轮训课堂,积极推行“菜单式”“订单式”选学等模式,采取专题辅导、主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方式,分期分批开展党员集中轮训,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每年“七一”前后,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活动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
5.运用典型教育。采用巡回报告、在线互动、观看电视片、理论研讨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重大先进事迹和身边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平时要注意挖掘、树立和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同时,运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开展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拒腐防变能力。
6.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以形势报告、“大讲堂”“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定期为党员讲党课,结合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路线方针、形势政策等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解疑释惑。
7.开设“流动课堂”。要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业务骨干等,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培训课堂。特别是针对生产一线工人党员、农民党员、行动不便老党员等,注重发挥“流动课堂”时间、地点、形式灵活的特点,方便他们参加培训。
(二)创新载体手段,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
1.加快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优化升级。市、县两级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接收站点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的功能和作用,运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教育培训。结合中央播出平台改版,做好基层站点设备摸底、维修、配齐配全和更新换代等工作。健全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一体化工作机制,促进远程教育资源与其他党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现远程教育由单一教育平台向综合服务平台转变,提高学用水平,努力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充分依托信息技术手段,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和党员成长发展需求出发,整合相关公共开放资源和市属党员教育网络资源,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构建党员教育门户网站,形成全市党员共同的“党员网络之家”。适应手机日益成为人们重要生活社交工具的大趋势,打造党员教育手机平台,依托手机、平板电脑等载体建设党员教育移动终端网,实现互联网、移动终端网、平面媒体网、广播电视网的“四网”融合互通,方便党员快速、实时开展学习交流和参加组织生活。
3.促进党员教育全媒体覆盖。遵循教育培训规律和媒体发展规律,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教育培训。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建立网上党校,开办网络培训班,组织党员上网学习、在线培训,鼓励党员参与网上论坛、QQ群、博客、播客、微博、微信等互动交流,因地制宜推动党员教育进村入户,力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留空白点。继续在“福州党建”网站上开设党员教育培训专栏,积极推动在党报、党刊、电台等媒体开设党员教育培训专栏,实现全媒体覆盖。
(三)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党员教育培训的有序推进
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各级党校要充分发挥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阵地作用,充分统筹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科技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教育培训。建立富有地方特色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2.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要求,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行政学院)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优秀实用人才带头人、致富能手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建立师资遴选制度,探索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3.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在用好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牵头编写的教育培训通用教材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符合实际、简明通俗、好学管用”的原则,组织编写地方特色教材、乡土教材。市、县两级要组织摄制重大题材专题教育电视片,定期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展示观摩交流活动。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党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开展读书活动。整合农村、社区现有学习资源,倡导创建“党员书屋”“三农书屋”等,充分发挥图书、报刊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作用。
4.保障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国有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企业预算;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市管党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级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党员教育培训教学资源开发,择优资助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项目等。
5.推动优质培训资源下基层。党政机关和各级党校要带头以多种形式送教下基层。市属国有骨干企业和高等学校要发挥优势,采取派教师到基层办班授课和请基层党员进企业进学校培训等方式,与相对欠发达基层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培训。按照市委关于对口支援的统一安排,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要在师资队伍、培训基地、网络站点建设和骨干人员培训等方面,积极支持对口支援地区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
1.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集中轮训制度,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系统中心工作,每年就党员集中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别、分专题组织实施。
2.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累计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6学时。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计入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员集中教育活动,保障党员参加集中教育活动的时间。对因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中教育活动的党员,应灵活把握。
3.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推行以培训考勤、学时登记、结业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估体系,采取述学、评学、考学等办法,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和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4.强化落实学风建设管理制度。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管理,联系实际开展教育培训。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善于解答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党员要自觉接受教育培训,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五、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要健全地方党委的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国资委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及时总结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职能机构。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行政学院)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发挥地方党委组织员机构和基层党委专兼职组织员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交流研讨,推进党员教育培训理论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组织部门每年要采取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本地本部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宣传典型,发现解决问题,促进党员教育培训各项工作的落实。每年年初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拟定创新项目,年底向上级组织部门上报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要在2016年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底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划》和《实施意见》要求,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做刻苦学习、学以致用的模范。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