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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总结评估《福州市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通知

作者:林海音 | 文章来源:福清融城中学 | 阅读数:1548 | 发布人:林海音 | 发布部门: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9-25 10:33
更新时间:2018-10-09 10:27  赞美:0  评分:  收藏此页

福清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总结评估《福州市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福清市委组织部印发的《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总结评估<福州市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通知》(榕委组通〔2018〕44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教育工委将对党支部实施《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总结评估<福州市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榕委办发〔2015〕19号,以下简称《意见》,详见附件1)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组织开展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专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

    (一)主要内容

1.实施《意见》的总体情况;

2.《意见》实施以来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3.《意见》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4.对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及研究制定新一轮规划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安排

总结评估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9月底前各支部要对照《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对本支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客观准确作出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对于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可形成单独材料。10月8日前,将总结评估报告、统计表(附件2)及典型案例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977835258@qq.com,纸质档加盖支部印章后报送福清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科(教育局九楼903室)。

10月10日,根据各支部自查评估和实地抽查情况,福清市委教育工委起草上报《意见》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并适时通报检查评估结果。

三、专题研究

    结合总结评估有关工作安排,各支部组织开展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专题研究。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眼于高质量研究制定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对当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摸清实际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    

重点研究内容: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背景下,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当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推进路径。请各支部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专题研究,并于10月8日前将专题研究报告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977835258@qq.com,纸质档加盖支部印章后报送至教育工委组织科(教育局九楼903室)。专题研究报告中应体现各支部在推进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与典型案例。

四、有关要求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见》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和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专题研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点面结合,摸清真实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准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高质量的书面材料,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附件:1.福州市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  

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                    

          2.市直机关、市属学校、市属企业《意见》实施情况统计表                  

      

 

                      中共福清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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